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全体研究生:
为保障2022-2023学年研究生相关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一学期研究生期末考核工作安排
(一)公共外语课程考核
学术学位研究生公共外语课程考核须在2023年2月24日前结束。
专业学位研究生公共外语课程考试时间为2023年2月22日16:30-18:30,具体考场安排请等待后续通知。
(二)公共思政课程考核
公共思政课程考核须在2023年2月24日前结束。
(三)科研伦理与学术规范课程考核
科研伦理与学术规范课程学习时间调整为2022年9月13日-2023年2月26日,考试时间调整为2023年2月25日上午9:00-12:00。
(四)专业课程考核
1.考核方式为考试的课程,考试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2023年2月26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由培养单位通知学生。考试期间,学校将安排研究生督导和管理人员开展考试巡查工作。
2.考核方式为考查的课程:研究生须在2023年2月24日前按照任课教师要求提交课程作业。作业类型一般包含考察论文、课程论文、读书笔记、实践报告或文献综述等;课程作业为考察论文和课程论文时须按照《西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写作,其它作业类型按照任课教师要求写作。课程作业模板见附件1。
3.研究生课程考试归档应包含以下内容:试题、评分标准、考场记录单、成绩登记表、考试试卷等。研究生课程作业归档应包含课程作业、成绩登记表等内容。归档相关模板见附件2。
(三)成绩录入
任课教师须在2023年3月10日前将本学期成绩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并将考核归档资料交培养单位存档。未按期提交成绩的,须提交未录入情况说明,任课教师签字,主管领导审批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否则将按西北大学教学事故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处理。
二、第二学期研究生专业课教学工作安排
1.各培养单位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个人学习计划及下学期博、硕士研究生公共课安排制定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应于2022年12月30日前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落实教学任务。尚未完成的单位请尽快完成。公共课安排详见附件3。
2.研究生开课计划须依据2022版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最终开课计划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为准。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选课人数小于5人的方向课课程由培养单位决定是否开设;选课人数小于10人的方向课课程排课一般不使用研究生公共教室;选课人数为0的方向课课程不得开设;选课人数小于10人的公共选修课课程不得开设。
3.培养单位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一般应分班排课,确因特殊原因须同上一门课程时,研究生系统排课规则如下:首先安排研究生学术学位课程;然后将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和上课地点选为“待定”,并在备注栏备注(例:张三,1-9周,周三1-4节,3号楼3101教室),报研究生院审核后方可安排。
三、教学状态评估工作安排
拟进行教学状态评估的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请填写《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状态评估申请表》(附件4),于2023年2月24日前将纸质版及电子版交研究生院教学办公室。
研究生院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