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信息 

关于做好本学期研究生期末考核和下学期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任课教师:

为做好本学期研究生期末考核和下学期教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研究生期末考核工作安排

(一)公共外语课程考核

学术学位研究生公共外语课程考核须在2023年2月24日前完成,具体方案由研究生英语教研三部制定,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执行。

专业学位研究生公共外语课程考试将安排在下学期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公共思政课程考核

公共思政课程考核须在2023年2月24日前完成,具体方案由研究生思政教研室制定,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执行。

(三)科研伦理与学术规范课程考核

科研伦理与学术规范课程学习时间调整为2022年9月13日—2023年2月26日,考试时间调整为2023年2月25日上午9:00-12:00。

(四)专业课程考核

1.考核方式为考试的课程推迟到下学期进行,具体安排由各任课老师制定,并于考试前由培养单位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考试安排”模块中提交考试安排,学校将安排研究生督导和管理人员开展巡查工作。

2.考核方式为考查的课程:研究生须在2023年2月24日前按照任课教师要求提交课程作业。作业类型一般包含考察论文、课程论文、读书笔记、实践报告或文献综述等;课程作业为考察论文和课程论文时须按照《西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写作,其它作业类型按照任课教师要求写作。课程作业模板见附件1。

3.研究生课程考试归档应包含以下内容:试题、评分标准、考场记录单、成绩登记表、考试试卷等。研究生课程作业归档应包含课程作业、成绩登记表等内容。归档相关模板见附件2。

(三)成绩录入

任课教师须在2023年3月10日前将本学期成绩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并将考核归档资料交培养单位存档。未按期提交成绩的,须提交未录入情况说明,任课教师签字,主管领导审批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否则将按西北大学教学事故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处理。

二、下学期研究生专业课教学工作安排

1.各培养单位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个人学习计划及下学期博、硕士研究生公共课安排制定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并于2022年12月30日前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落实教学任务。公共课安排详见附件3。

2.研究生开课计划须依据2022版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最终开课计划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为准。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选课人数小于5人的方向课课程由培养单位决定是否开设;选课人数小于10人的方向课课程排课一般不得使用研究生公共教室;选课人数为0的方向课课程不得开设;选课人数小于10人的公共选修课课程不得开设。

3.培养单位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一般应分班排课,确因特殊原因须同上一门课程时,研究生系统排课规则如下:首先安排研究生学术学位课程;然后将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和上课地点选为“待定”,并在备注栏备注(例:张三,1-9周,周三1-4节,3号楼3101教室),报研究生院审核后方可安排。

三、教学状态评估

拟进行教学状态评估的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请填写《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状态评估申请表》(附件4),于2022年12月30日前将纸质版及电子版交研究生院教学办公室。


 附件1. 西北大学研究生课程作业模板.rar

 附件2. 研究生课程考试试题模板、考场记录表、成绩登记表.rar

 附件3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公共课安排表.pdf

 附件4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状态评估申请表.xls


 研究生院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