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信息 

关于推荐2022年度陕西省研究生教育与学科建设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学科建设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 2022 年度陕西省研究生教育与学科建设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2022年度陕西省研究生教育与学科建设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推荐名额

(一)先进集体。面向全校研究生教育和学科建设管理部门及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招收并完整培养过一届及以上研究生)。全校共推荐1个。

(二)先进个人。面向全校研究生教育和学科建设管理部门及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研究生教育、学科建设管理人员。全校共推荐3人,校内研究生教育、学科建设管理部门及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每单位限推荐1人。

二、评选条件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面向全校遴选推荐,优先推荐近年来“双一流”建设过程中在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一流学科建设管理工作中取得突破性进展和标志性成效的集体和个人。

(一)先进集体

1. 坚持党的教育路线、方针,认真贯彻国家和我省有关研究生教育、学科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 创新意识强,工作重点突出,积极推动研究生教育、学科建设管理工作改革发展,在研究生教育、学科建设管理工作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取得突破。

3. 管理制度规范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工作效率高;管理队伍结构合理,团队爱岗敬业,服务意识强,整体素质高。积极配合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省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开展各项工作,成效显著。

4. 年度工作成效显著,在国家和我省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学科建设内涵提升、学位管理改革创新等方面表现突出,取得标志性成果。

(二)先进个人

1. 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熟悉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高的政策水平。

2. 熟悉研究生教育、学科建设管理工作,业务能力强,具有较丰富的管理经验,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工作勤奋,勇于创新,成绩显著。

3. 高质量地完成研究生教育、学科建设管理工作任务,在推进管理制度优化、提升学科建设水平、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积极主动配合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省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开展工作,成效显著。

4. 原则上须从事研究生教育、学科建设管理工作3年以上,重点向管理一线人员倾斜。

申报要求

1.各申报单位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严格把关,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等情形的发生。

2.各申报单位请于2022年11月28日(周一)中午12点前,将《陕西省研究生教育与学科建设管理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见附件1)《陕西省研究生教育与学科建设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2)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y@nwu.edu.cn,邮件主题请以“研究生培养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命名,并将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研究生院(部)办公室。

联系人:张帆,电话:88308162。


                               研究生院(部)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