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信息 

关于开展西北大学2022年专业学位研究生示范性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学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搭建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实践教学平台,提高专业学位教育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现开展西北大学2022年专业学位研究生示范性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请各培养单位遵循“创新机制、互惠共赢、责权明确、管理规范”的原则,结合本单位现有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情况,每个培养单位限报一项。

申报条件

拟设立的实践基地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同时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要求:

1.符合学校现有相关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方向的研究生开展专业实践的要求,在相关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代表性,优先选择国有大中型、高新技术、急需产业类企事业单位。

2.具有一定的承载规模,每年能够接收一定数量的研究生开展专业实践。具备开展实践教学所需的相关设施和场地,并为研究生生活、学习工作提供所需的经费和条件保障。

3.具有劳动保护和卫生保障条件,有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能够保证研究生在专业实践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具有针对不同类型实践活动设定的安全保障。

4.具有一定数量能够指导研究生专业实践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同时配备必要的专门管理人员,保证实践基地的日常管理和运行。

5.能够提供相关专业的实践项目、科研课题,具备相关专业研究成果转化与推广的条件,能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指导研究生实践学习,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供良好的培养条件。

6.能够长期稳定地规范、有效运作,保障专业实践培养质量。

三、项目经费

示范性实践基地每个资助6万元,资助经费一次性拨付。主要用于研究生在实践基地开展实践环节阶段的人身保险、交通运输、培养质量监控等培养经费。培养单位和实践基地依托单位应提供相应配套资金,多渠道统筹各类经费,加大实践基地建设投入,确保实践基地长期稳定、有效运行。

四、申报和审批程序

1.规划论证。由各培养单位与基地依托单位共同填报《西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示范性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申请书》(附件2),就项目建设内容、已有基础、预期目标和标志性成果进行规划论证。申请书应附已有工作基础的证明材料。

2.初步协商。由培养单位与基地依托单位进行初步协商与沟通,草拟意向协议。

3.评审。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请基地进行评审。包括答辩评审和现场考察两部分。以答辩形式开展基地初审,确定拟建设名单后进行实地考察,并确定最终建设基地名单。

4.签订协议。由培养单位与基地依托单位签订合作协议,交研究生院备案。

5.挂牌设立。学校与实践基地依托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后,统一制作实践基地挂牌牌匾,名称为“西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示范性实践基地”,并拨付资助经费。

五、基地运行管理

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设立、运行、管理应符合《西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附件1)有关规定。

六、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

1.各培养单位请于930日前将《西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示范性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5份)、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西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示范性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3)交至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zyxwk@nwu.edu.cn

2.10月中旬研究生院完成申报材料审查,组织评审,确定示范性实践基地立项名单。

3.11月初,签订协议、挂牌。

考核验收

项目将于次年年底前对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研究生院负责安排对立项建设的示范性实践基地进行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建设目标实现情况、建设计划完成情况、合作双方在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方面取得的成效及标志性成果、经费使用决算等,同时组织专家评估、验收。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

联系人:张晓蕾,联系电话:88308345


附件1 西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pdf

附件2 西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示范性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 西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示范性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申请汇总表.xls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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