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信息 

关于2021级研究生办理研究生证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研究生新生研究生证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在20219月910日统计、审核办理研究生证的学生名单,填写《西北大学研究生证办理汇总表》(附件1)和《火车票优惠卡信息汇总表》(附件2)。

9月13日前将《火车票优惠卡信息汇总表》电子版(Excel2003格式)交长安校区研究生院(部)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不提交《火车票优惠卡信息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将无法办理乘车优惠卡。(注:研究生证“火车票减价优待凭证”一页,“家庭所在地”即火车到站地址,务必与《火车票优惠卡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家庭住址”相同,否则将被视为虚假信息,无法享受火车票优惠)。家庭住址须填写火车站标准站名(附件3)。同时,各单位通过学校主页“网上办事大厅-用印申请”向党校办提交2021级研究生证办理钢印申请,并提交学生名单。

220219月1417日,各单位持《西北大学研究生证办理汇总表》纸质版和填写好的研究生证交长安校区研究生院(部)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审查,3.根据《转发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学生购火车票使用优惠卡的通知》(陕教生[2003]54号)及有关文件规定,“学校发放优惠卡条件是:学生就读的学校有实施学历教育资格;学生家庭和学校不在同一地,可乘火车回家或返校;学生没有工资收入。”符合条件的同学可办理乘车优惠卡,交长安校区研究生院(部)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统一办理。

3.各单位在办理研究生证时认真把关、严格审查。若发现多办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现象者,不仅取消其办证资格并且要给予相应的校纪处分。

4.请各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长安校区研究生院(部)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办理乘车优惠卡。各单位办理乘车优惠卡的时间(附件4)

 

                                          研究生院(部)

                                           20219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