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信息 

关于做好本学期学术学位研究生期末考试和下学期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任课教师:

为了做好本学期学术学位研究生期末考试和下学期教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本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公共课程考核

    公共外语课程考核方案、思政课程考核方案分别由研究生英语教研室和研究生思政教研室制定,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执行。

    )专业课程考核

    1.考核方式为考试的课程集中在202114-2021年1月14日进行,考试安排须于202012月31日前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完成提交,具体在“培养”模块的“考试安排”中进行。

    2.考核方式为考查的课程:研究生须在2021年1月14日前给任课教师要求提交课程作业。作业类型一般包含考察论文、课程论文、读书笔记、实践报告或文献综述等;课程作业为考察论文和课程论文时须按照《西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写作,其它作业类型按照任课教师要求写作。课程作业模板见附件1

    3.研究生课程考试归档应包含以下内容:试题、评分标准、考场记录单、成绩登记表、考试试卷等。研究生课程作业归档应包含以下内容:课程作业、成绩登记表等。归档相关模板见附件2

    )成绩录入

    任课教师须在3月12日前本学期成绩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并将考核归档资料交培养单位存档。未按期提交成绩的,将按《西北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二、下学期研究生专业课教学工作安排

    1.各培养单位根据研究生个人学习计划及下学期硕士研究生英语公共课安排(长安校区周二、周四上午,太白校区周、周上午制定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并于202012月31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落实教学任务;英语公共课选课时间为2021年1月5日至1月7日,请通知学生按时完成选课;雅思选拔考试另行通知。

    2.研究生开课计划须依据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最终开课计划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为准。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选课人数小于5人的方向课课程由培养单位决定是否开设;选课人数小于10人的方向课课程排课一般不得使用研究生公共教室;选课人数为0的方向课课程不得开设;选课人数小于10人的公共选修课课程不得开设;连续两个学年未开设的方向课课程须按照《西北大学研究生新开设课程审查办法》重新申请。

    3.培养单位研究生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一般应分班排课,确因特殊原因须同上一门课程时,研究生系统排课规则如下:首先安排研究生学术学位课程;然后将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和上课地点选为“待定”,并在备注栏备注后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后方可安排。

    4.下学期新任课教师须根据《西北大学研究生新开设课程审查办法》于2020年12月31日前办理相关手续

    三、教学状态评估

    拟进行教学状态评估的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请填写《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状态评估申请表》,于2020年1231日前将纸质版及电子版交研究生院教学办公室(附件3)。

    附件:

    1.西北大学研究生课程作业封面.rar

    2.研究生课程考试试题模板、考场记录表、成绩登记表.rar

    3.2020_2021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状态评估申请.xls

                                            

                                                 研究生院  

                                              202012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