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信息 

关于做好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2号)文件要求,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将于近期公布陕西省2020年关于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的申报指南。为做好我校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仅限申请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优先新增国家或陕西省区域发展重点领域、空白领域、亟需领域的学位授权。

二、相关要求

  (一)科学规划,优化学位授权点布局。各单位应结合学科建设发展目标与思路,综合考虑,科学规划,着眼于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学位授权点内涵建设与长远发展,认真研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相关文件(附件1),提出拟申请新增学位授权点名单。拟申请新增学位授权点须符合2020年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

  (二)认真组织,确保申请工作平稳有序。拟申请新增学位授权点单位应成立2020年新增学位授权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保证拟申请新增学位授权点材料真实有效,确保申请工作平稳有序。领导小组由所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学位授权点负责人、教师代表组成,主要领导分别担任正副组长。

  (三)统筹兼顾,理顺新增与现有学位授权点关系。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申请新增的各一级学科及现有一级学科授权点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不能重复,申请新增的各专业学位类别及现有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的骨干教师不能重复。同时,在申请新增学位授权点时,应提交《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此汇总表将作为现有学位授权点参加合格评估的材料之一。 据此要求,拟申请新增学位授权点单位要统筹考虑下一轮学位点合格评估工作,填写《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申请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含培养方案)、《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含培养方案)、《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含培养方案)。同一单位拟申请新增多个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的,应有明确的推荐排序。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要求

  (一)填报并提交材料

  10月16日前,各申请单位务必完成相关材料填报工作,需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2)。

  (1)《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

  (2)《申请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含培养方案)、《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含培养方案)、《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含培养方案)等材料。

  (二)答辩及专家评议

  10月20-22日,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拟申请新增学位授权点的材料进行评议,采取答辩汇报的形式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校会审议并公示

  10月22日后,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按相关程序进行公示。

  (四)上报陕西省学位委员会

  10月28日,按照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公布的2020年陕西省学位授权审核申报指南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四、工作要求

  1、本次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关材料提交工作。逾期不提交材料,视同放弃申请。

  2、各拟申请新增学位授权点的单位需向学校签订相关工作承诺书(附件3)。

  3、除特别说明外,相关数据统计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近五年”的统计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所填写信息应为公开信息,不能填写任何涉密内容,涉密信息须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以公开后方可填写。

  4、待《陕西省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报指南》公布后,将按照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

  5、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院学位与评估办公室联系,联系人:王海波,联系电话: 88308164,手机号码:15902988266,电子邮箱:wanghb@nwu.edu.cn      


                                               研究生院

                                           2020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