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信息 

西北大学关于评选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表彰近年来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业绩的集体和个人,鼓励广大研究生教育工作者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管理水平。学校决定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工作遵循“公开公正、注重实绩、择优推荐、严格评选”的原则。

    二、评选名额:本次评选共设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先进集体5—8个,先进工作者10—15名。

    三、评选条件

    1、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近五年来,在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学位点建设、专业学位实践基地建设、研究生教育管理等工作中成绩突出,集体或个人获得过重要奖励或产出重要成果。

    (2)贯彻执行国家及学校关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相关政策和制度有力,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工作效率高。

    (3)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成绩突出,研究生培养质量不断提高。

    (4)在研究生管理工作中,积极组织参加学校举办的相关活动。

    (5)近5年来未出现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研究生稳定安全事故、招生工作事故、学术不端行为、抽检“有问题学位论文”等情况。

    2、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能够在大是大非面前坚定正确的立场,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连续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至少3年。

    (3)师风师德良好,作风正派,在师生中有良好的口碑。

    (4)熟悉并严格执行国家及学校有关文件,能够积极探索工作规律,具有较强的管理、组织和协调能力,管理、服务育人有成效。

    (5)近三年未出现重大工作失误。

    四、评选工作安排

    1、各单位认真总结近年来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填写《西北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先进集体申请表》,并撰写2000字左右的包含主要工作业绩或典型案例的工作总结材料。

    2、先进工作者由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进行推荐,被推荐人填写《西北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先进工作者申请表》,并撰写1000字左右的包含主要工作业绩或典型案例的先进事迹材料。

    3、请各单位于2019年11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院,电子版发至yxwk@nwu.edu.cn,联系电话88308164。

    4、研究生院组织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对各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议,确定初步名单。

    5、初步名单公示3天,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经学校审定,予以表彰。

    附件1:西北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先进集体申请表

    附件2:西北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先进工作者申请表


研究生院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