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信息 

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西北大学研究生处
 
研字[2010]48号
 
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教研司〔2010〕10号)文件精神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2011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报送材料的通知》(学位中心〔2010〕61号)文件相关安排,2011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本次评选的范围是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在2004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确属优秀且未被评为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由校外3名同行博士生导师联名推荐也可参评。
(二)本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不接受下列博士学位论文:
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
2.已参加过两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的博士学位论文;
3.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在本学科高水平期刊未发表过学术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或除导师之外的第一作者)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
4.涉密的博士学位论文。
二、材料报送:
(一)纸质材料
1.与存档原文一致的博士学位论文。请用双面打印或复印后装订;
2.学位论文对应的材料: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1)、3000字左右的中文摘要及相应的英文摘要(格式见附件2)、作者简况表(附件3)。请按顺序与相应的博士学位论文夹放在一起;
3.需专家联名推荐方能申报的学位论文所填写的《专家联名推荐表》(附件4);
4.推荐表中所填5项代表性成果对应的证明材料,请单独装订。
(二)电子材料
1.博士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
2.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WORD格式);
3.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WORD格式);
4.作者简况表(WORD格式)。
请于11月23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五份交至学位办,电子材料压缩后发至学位办电子邮箱:yxwk@nwu.edu.cn。
三、有关说明:
(一)涉及到学科代码及学科名称的栏目,均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原国家教育委员会一九九七年六月公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学科代码和学科名称填写。
(二)博士学位论文:须为授予学位时的存档原文或其复印件,应为中文撰写;学位论文申报的学科代码及名称应与授予学位的学科一致。如为自设二级学科博士点授予的学位论文,除填写自设学科代码及名称外,请再填写一个与自设二级学科相近的现有学科目录中的二级学科代码及名称。
(三)推荐表中最多只能填写 5 项已经公开发表或审批的代表性成果;各项成果为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及获得博士学位后一年内获得,且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并能反映学位论文水平;参评人要准确填写推荐表中各项成果的查询信息,确保按此查询信息能查询到该成果,以便于论文评议时核查。
(四)推荐表中所填代表性成果若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若为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只须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若为审批后的奖励或专利,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与之无关的其余材料一律不要提供。
(五)各单位报送的博士学位论文应确定其内容不涉密且可在互联网上公开评审。
(六)确保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的一致性。
评选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是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创新、促进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脱颖而出的重要措施。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及其提名奖的获得是评判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本着“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组织,做好本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评选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处学位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8308164。
 
                              
 
 
 
 
                                                               研究生处
                       二O一O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