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信息 

关于做好2008年上半年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08年上半年
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2008年学位授予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研成果审核:
    2008年我校在试点下放部分院系硕士生科研成果审核权力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范围,硕士科研成果的审核完全由院、系(所)负责,研究生处以抽查的方式进行督促,即前期的审核工作完全由所在院、系(所)负责,合格者进入学位论文“双盲”匿名评审(以下简称盲审),研究生处将在盲审开始后对个别院、系(所)或专业科研成果审核情况进行抽查。抽查中出现不合格者,对涉及的研究生将暂停其学位申请工作的后续环节,对出现问题的院、系(所)将视情况进行全校通报或暂停直至取消负责组织本单位学位授予工作资格。博士科研成果审核工作仍由研究生处负责,在盲审工作开始之前随时进行。
    科研审核成果仍以《西北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核心期刊及重要期刊目录》(2000年4月)为准。
二、学位论文:
1.研究生学位论文必须按盲审的格式要求及形式规范提交,论文正文前应附有“西北大学学位论文知识产权声明书”和“独创性声明”。
    2.自2008年起我校博士、硕士(含专业学位)学位论文统一更换封皮,按博士、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三类区分,由学校统一印制,原各种西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封皮停止使用。
三、学位论文“双盲”匿名评审:
盲审在科研成果审核合格后进行,学校抽查与院、系盲审同步进行,学校抽查的研究生不再参加其所在院系盲审。
1.院、系(所)盲审:各单位应充分重视论文盲审工作,成立相应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评审专家的选定、论文送审及评审意见回收统计工作。盲审中应注意必须与对应学科所在的学校或院、系一级具体负责部门联系,不能直接寄往导师个人。院、系论文盲审单位名单须报研究生处备案。
2.学校抽查原则及方式:抽查4个硕士专业由学校确定送审单位,相关院、系(所)负责后续工作;在近五年获批的博士学位授权点中,首次指导有毕业博士生的导师所指导的博士生中抽查30名左右,总数不超过本次博士学位申请人数的20%,由学校负责全部盲审工作。
四、学位论文答辩: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由各院、系(所)负责组织,请各院、系(所)严格遵守学校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要求,规范答辩工作、提高答辩质量:
1.对盲审中评阅人明确提出修改意见及建议修改后答辩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应注意预留研究生修改论文的时间,即从盲审结束至答辩的时间应至少间隔两周。
2.充分重视答辩委员会委员聘请工作,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中应至少聘请2名外单位专家担任答辩委员,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可由各院、系(所)结合本学科或单位实际自行决定是否聘请外单位专家。
3.应保证答辩委员有一定的时间对参与答辩的学位论文进行较深入的了解,各院、系(所)须提前将学位论文送相关答辩委员,博士学位论文要求在答辩前5天,硕士学位论文要求在答辩前3天。
4.统一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材料和学位论文封皮。答辩材料包括答辩程序、答辩委员会职责和答辩委员专用信笺;学位论文封皮按博士、硕士(含同等学力)和专业学位硕士三类区分。
五、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1.各院、系(所)请于2008年3月10日前提交《西北大学2008年上半年预答辩研究生名单》。申请人填写《西北大学2008年预毕业和预授予学历博士人员登记表》、《西北大学2008年预毕业和预授予学历硕士人员登记表》。各院、系(所)应同时向研究生科提交推迟答辩学生名单和推迟答辩申请书,推迟答辩申请书应经指导教师签字同意、院(系、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各院、系(所)请于2008年4月4日前将学校抽查的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研究生处学位学科办公室。
3.各院、系(所)请于2008年6月12日前完成本单位的论文盲审、答辩审核、论文答辩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核和相关材料提交工作,其中《西北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专家评阅书》由各院系到研究生处学位办按具体盲审人数领取。逾期将不能提交2008年上半年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定。
各院、系(所)请于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前三天进行答辩审核:
    ①提供材料:学位申请书、成绩单、学位论文评审意见书(上述材料信息必须完备、印章齐全)。
②审核程序:先由各分委员会进行审核,再到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全日制研究生的成绩审核由研究生科负责)。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核结束后,请及时提交以下材料:
①研究生基本情况表一式25份;
②学位申请书2份;
③研究生课程成绩单2份;
④学籍表2份;
⑤学位论文评审意见书一式2份;
⑥学位论文(博士5份、硕士5份);
⑦以院、系(所)为单位向图书馆自动化部检索室(北校区图书馆一层)提交学位论文(博士1份、硕士1份)及WORD、PS、S2或PDF格式电子版论文1份(提交网址:http://202.117.102.163/tasi),联系人及电话:杨薇88302041。
其中③至⑤的材料按照原件和复印件分装后分别夹放在两份学位申请书内。
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2008年6月19日或20日召开会议。
5.学位授予仪式2008年6月下旬举行。
六、其他:
1. 各单位请认真按照《西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校发[2007]研字24号)文件要求组织本单位学位授予工作,做到提前安排,严格落实,注意监督,以切实保证2008年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
2.学位授予工作中涉及的所有材料应规范、完备,按时提交相应部门。凡材料不全、不能按期提交造成贻误的,责任自负。
3.本通知中所有涉及表格,均可登陆西北大学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nwu.edu.cn/)“学位信息”栏“表格下载”项下载。
4.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与全日制研究生同步进行,学位授予工作除执行本通知相关规定外,具体安排详见《关于做好200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研字[2008]6号)。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在按上述时间和有关要求进行的同时,具体要求与事宜由专业学位科负责。
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处学位学科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8308164。
 
附件:2008年上半年学位授予工作主要日程安排
 
西北大学研究生处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三月四日
附件     2008年上半年学位授予工作主要日程安排

时间
主要工作内容
负责人
2008年3月10日
提交《西北大学2008年上半年预答辩研究生名单》
院系
提交推迟答辩人员名单和申请书
院系
《西北大学2008年预毕业和预授予学历博士/硕士人员登记表》
申请人
2008年4月4日
博士科研成果审核
学位办
提交博士学位论文
被抽查者
2008年6月12日
硕士科研成果审核
院系
论文盲审
院系
答辩审核
学位办
论文答辩
院系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院系
提交本单位全部学位申请材料
院系
2008年6月19日或20日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学位办
2008年6月下旬
学位授予仪式
研究生处
2008年7月上旬
领取学位证书
院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