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西北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西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西大研[2015]11号)、《西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西大研[2014]26)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安排如下: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请各单位按照《西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西大研[2015]11)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成立本单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修订和完善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细则,按照分配的名额进行评选。评选范围、评选条件按《西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西大研[2015]11号)执行,各单位务必严格评定程序,确保评定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院(系)公示期结束后,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附件一)、《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二)、《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三)、《***学院(系)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纸质版于2018108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资助管理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zzb@nwu.edu.cn

二、学业奖学金

请各单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按照《西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西大研[2014]26)的要求,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细则。各单位务必严格评定程序,确保评定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院(系)公示期结束后,将《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四)、《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五)、《***学院(系)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纸质版于20181020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资助管理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zzb@nwu.edu.cn

三、有关事项

1、各单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在评定过程中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加强宣传教育,严格评审程序,高质量完成本次评定工作。

22018级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的评选。

3、已获得往年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再次申请国家奖学金,其支撑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5、教职工和研究生若对评定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本单位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或研究生院反映,受理单位要对反映情况进行认真处理并及时答复。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资助管理办公室:88308711

附件: 2018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相关表格.rar

研究生院

研究生工作部

2018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