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本学期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考核和下学期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任课教师:


为了做好本学期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考核和下学期教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研究生课程考核工作安排

(一)公共课考核

本学期研究生院不再组织线下期末水平测试,由任课教师按照“同一课程、同一课表、同一授课教师、同一MOOC”的教学原则,根据教学内容给出个性化考核内容,综合平时成绩、课程作业测试和期末水平测试给出最终考试成绩。

(二)专业课程考核

窗体顶端

1.任课教师根据线上教学特点及课程教学需要,创新考核方式设定课程论文、论文综述或视频面试等形式多样的考核方式,在考核内容中可加大过程学习的考核比例。

2.本学期课程考试可适当调整课程考核方式,考查类课程可选用知网课程作业管理系统进行打分汇总,作业类型一般包含考察论文、课程论文、读书笔记、实践报告或文献综述等;课程作业为考察论文和课程论文时须按照《西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写作,其它作业类型按照任课教师要求写作。考试类课程经任课教师申请、学院审批后可临时转为考察类课程。

3.若课程考核中包含线下实验部分,待疫情解除后集中进行实验考核并及时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成绩。

(三)成绩录入

任课教师应及时告知学生成绩构成及考核方式,下学期开学前,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成绩并将教学档案交培养单位存档。未按期提交成绩的,将按《西北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二、研究生专业课教学工作安排

  1.研究生老生8月31号开始上课。研究生新生8月10日-21日制定学习计划,9月1日-4日进行系统选课,9月7日开始上课。

  2.各培养单位根据下学期博、硕士研究生公共课时间安排制定2020—2021学年第学期开课计划,并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落实2019级和2020级研究生教学任务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博、硕士研究生公共课安排

博士

太白校区

周二上午

长安校区

周五上午

硕士

太白校区

周四、周五上午

长安校区

周一、周三上午


  3.研究生开课计划须依据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最终开课计划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为准。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选课人数小于5人的方向课课程由培养单位决定是否开设;选课人数小于10人的方向课课程排课一般不得使用研究生公共教室;选课人数为0的方向课课程不得开设;选课人数小于10人的公共选修课课程不得开设;连续两个学年未开设的方向课课程须按照《西北大学研究生新开设课程审查办法》重新申请。

  4.培养单位研究生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一般应分班排课,确因特殊原因须同上一门课程时,须将此类课程报研究生院教学办备案。研究生系统排课规则如下:首先安排研究生学术学位课程;然后将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和上课地点选为“待定”,并在备注栏备注后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后方可安排。

  5.下学期新任课教师须根据《西北大学研究生新开设课程审查办法》办理相关手续。

三、教学状态评估

拟进行教学状态评估的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请填写《2020—2021学年第学期研究生教学状态评估申请表》,于2020年713日前将纸质版及电子版交研究生院教学办公室(附件)。

                                      研究生院

202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