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学通报(2018年第2期)

     为持续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5月16日,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督导组协同研究生院开展了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本次教学检查单位为文学院、外语学院、历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丝绸之路研究院、中东研究所、数学学院、物理学院、光子所、化工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地质学系12个研究生培养单位。

教学检查内容包括教学及科研实践环节相关材料、学生开题报告、实践报告等培养过程档案情况,检查发现大部分培养单位都能将教学材料及时完整地归档,其中地质学系、物理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以及数学学院等培养单位有专门的档案保管场所,档案分类清晰,内容完整、管理规范。个别培养单位存在科研与实践环节实施不规范、流于形式等问题。

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过程监管。研究生教育质量督导组将持续对各培养单位进行督查,不断完善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