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首次上岗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教研〔2020〕11 号)《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通知》(教研〔2020〕1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导师责任,规范导师指导行为,提升导师指导能力,加强导师队伍建设,现将我校2020年首次上岗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岗前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训内容与要求

1. 学校集中培训

培训内容:

1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有关政策和规定

2)研究生心理健康问题识别与预防

3)研究生导师师德师风与岗位职责

4研究生培养经验交流与分享

培训时间:6月21日全天。参加培训的导师6月21日上午8点前到达会场具体培训安排另行通知。

培训地点:长安校区学生活动中心报告厅

2.各培养单位培训

6月份开始至9月30日,各培养单位应结合学科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院内培训,加强导师职责、师德师风教育,组织心理健康教育、科研诚信教育、导生关系处理、研究生团队管理、研究生科研能力训练等经验交流活动。

3.听课要求

导师自主选择本学科(专业)的研究生课程听课,要求不少于6个学时。

4.参加培训的人员

《西北大学关于公布2020年研究生导师上岗资格通过人员名单的通知》(西大研〔20213号)中首次上岗的研究生导师,详见附件1。

欢迎其他在岗导师参加培训。

二、其他要求

1.各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导师岗前培训工作,精心组织,做好宣传,通知到人,以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20216月21日前将本单位导师岗前培训工作实施方案报研究生院方案请注明培训工作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形式。各单位培训结束以后,将培训总结报告(含文字、图片及影像资料)于9月30日前报研究生院。

2.培训期间实行考勤制度,不得迟到、早退、缺席,原则上不得请假,因故不能参加培训者,本人须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单位及研究生院请假。请假者,另行安排培训。本次无故不参加导师岗前培训者,不列入2022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3.培训结束后,培训人员填写《西北大学首次上岗研究生导师培训考核表》(附件2),并签署《西北大学研究生导师上岗责任承诺书》(附件3),由各培养单位统一交至研究生院。同时,培训人员于2021年10月15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交一份“学习总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岗位职责作用的认识;

2)今后指导研究生的设想;

3)对学校研究生教育方面的意见与建议。

4.培训人员“学习总结”以电子版形式提交,发送至邮箱:yxwk@nwu.edu.cn,文档命名:单位+姓名+导师培训学习总结。

5.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学位与评估办公室,联系电话88308164,联系人:杨赛王海波

 


                                        研究生院

                                         20216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