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下一步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我校学位授权点同行专家进校评估工作已全部完成,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及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按照我校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安排,请各学位授权点结合同行专家评估意见,积极整改,加强建设,进一步优化学位点布局,认真完善、提升《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并按时提交评估材料。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拟自主撤销的学位授权点(不需要提交评估材料)

依据学院自评意见和专家意见,对标《2017年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试行)》,对短期内无法达到标准的学位授权点应考虑自主撤销。

如申请自主撤销,则不需要提交评估材料。省学位办已下达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通知,按要求所有拟撤销学位授权点的申请必须经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因此,学位授权点撤销申请应于6月15日前提交。

如达不到标准,又不愿意自主撤销的学位授权点,应签订责任书,提交整改时间进度表,确保2018年11月达到要求。

二、 参加评估的学位授权点(完善、提交评估材料)

依据学院自评意见和专家意见,截止2018年6月底所有未申请自主撤销且仍在加强整改、继续建设的学位授权点均须提交评估材料,接收教育行政部门抽评。

  (一)完善总结报告

   1.总体要求

     在各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的基础上,按照抽评要素以及2017年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完善总结报告。总结报告要求采取写实性描述,能用数据定量描述的,不得定性描述,定量数据除总量外,尽可能用师均、生均或比例描述。在报告中出现数据统计、清单列表的部分,建议使用图表表示。(总结报告应不完全依赖简况表,可完整、独立呈现学位点现状)

 研究生院对总结报告撰写提纲进行了细化,供各学位授权点参照修改原总结报告,同时设计了一些基础表格,供各学位点根据学科实际修改选用,详见总结报告研究生院细化版(见附件1)。

2.报告内容统计时间

总结报告各项内容须是各学位授权点近5年来的情况。建议具体统计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至20187月31日,在研究生院最终上传数据前,个别数据仍可更新。

(二)材料清单和提交时间

(1)《西北大学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

2)《现有学位授权点状况与2017年学位授权申请条件对比表》

3)《西北大学2017年学术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简况表》或《西北大学2017年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所填表格及材料》

4)《西北大学现有学位授权点学位授予标准》

(5)《研究生培养方案》最新版

97日前提交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按照此顺序用A4纸装订打印,封面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邮件至yxwk@nwu.edu.cn

    (三)评估材料上传公开

     各学位授权点评估材料由研究生院上传至“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面向社会公开。教育行政部门随机抽评,从信息平台直接调取评估材料。

联系人:李海育 杨赛;电话 88308164。

附件:

    1.西北大学学位点合格评估总结报告提纲

  2.西北大学学位授权点目录


研究生院   

2018年5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