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任课教师:
为做好本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和下学期教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一) 公共课程考核
1.公共课程考核
公共思政课程考核须在2024年7月12日前完成,具体考核方案由研究生思政教研室制定,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实施。
公共外语课程须在2024年7月12日前完成,具体考核方案由研究生英语教研三部制定,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实施。
2.《科研伦理与学术规范》课程考核
本学期《科研伦理与学术规范》课程的考试时间为2024年6月29日 9:00-12:00,本学期修读该课程的研究生须完成相应学时后,于规定时间在雨课堂完成在线考试。
(二)专业课程考核
1.考核方式为考试的课程集中在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12日进行。各单位须于考试前3天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考试安排”模块中提交考试安排,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由培养单位通知学生,学校将安排研究生督导和管理人员开展巡查工作 。
2.考核方式为考查的课程:研究生须按任课教师要求提交课程作业。作业类型一般包含考察论文、课程论文、读书笔记、实践报告或文献综述等;课程作业为考察论文和课程论文时须按照《西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写作,其它作业类型按照任课教师要求写作。课程作业模板见附件1。
3.研究生课程考试归档应包含以下内容:试题、评分标准、考场记录单、成绩登记表、考试试卷等。研究生课程作业归档应包含以下内容:课程作业、成绩登记表等。归档相关模板见附件2。
(三)成绩录入
成绩录入系统将于2024年7月15日开放,届时任课教师请于2024年9月1日前将本学期成绩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并将考核归档资料交培养单位存档。未按期提交成绩的,须提交未录入情况说明,任课教师签字,主管领导审批后报研究生院备案;无故未按时完成将按西北大学教学事故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处理。
二、下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
1.各培养单位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个人学习计划及下学期博、硕士研究生公共课安排制定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并于2024年8月20日前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落实平台必修课的教学任务,专业方向课根据本单位研究生个人学习计划制定情况自行安排,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研究生公共课选班时间另行通知,具体课程安排见附件3。
2024-2025第一学期研究生公共课时间安排表
博士研究生 |
太白校区 |
英语(学术学位) |
周二1-4节 |
政治(学术学位) |
周三1-4节 |
长安校区 |
英语(学术学位) |
周五1-8节 |
政治(学术学位) |
周五1-4节 |
英语(专业学位) |
周二5-6节 |
政治(专业学位) |
周五1-4节 |
硕士研究生 |
太白校区 |
英语(学术学位) |
周四1-4节 |
政治(学术学位) |
周二1-4节 |
周五1-4节 |
英语(专业学位) |
周二1-6节 |
政治(专业学位) |
周五1-4节 |
长安校区 |
英语(学术学位) |
周一1-4节 |
周三1-4节 |
政治(学术学位) |
周一1-4节 |
周三1-4节 |
英语(专业学位) |
周一1-6节 |
周二1-6节 |
政治(专业学位) |
周一5-8节 |
周五1-8节 |
2.研究生开课计划须依据2022版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最终开课计划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为准。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选课人数小于5人的方向课课程由培养单位决定是否开设;选课人数小于10人的方向课课程排课一般不使用研究生公共教室;选课人数为0的方向课课程不得开设;选课人数小于10人的公共选修课课程不得开设;连续两个学年未开设的方向课须按照《西北大学研究生新开设课程审查办法》重新申请开课。
3.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一般应分班排课,确因特殊原因须同上一门课程时,研究生系统排课规则如下:首先安排研究生学术学位课程;然后将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和上课地点选为“待定”,并在备注栏备注后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后方可安排。
4.下学期新任课教师须根据《西北大学研究生新开设课程审查办法》于2024年7月12日前办理相关手续。
三、教学状态评估
拟进行教学状态评估的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请填写《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状态评估申请表》,于2024年7月12日前将纸质版及电子版交研究生院教学办公室(附件4)。
研究生院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