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已经毕业的研究生可以开具毕业证明。
毕业证明主要证明申请人在我校完成学业并顺利毕业,主要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在我校就读起止日期、学制、所学专业、毕业日期、毕业证书编号等。
申请人持身份证、毕业证至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核实后开具制式证明,加盖公章后生效。
英文证明按照中文证明原文翻译后,持已开具的中文证明至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办理。
联系部门: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电话:029-88308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