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位办〔2025〕4号)精神以及学校研究生教育工作安排,现同步开展2025年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和校级研究生综改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工作主线,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以新时期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题,主动破解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的难点、重点问题,探索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提高我省和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水平和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加快推进高等教育强省建设,不断提升对陕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力和贡献力。
二、立项范围和类别
(一)立项范围
立项范围参照《2025年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指南(2025—2027年)》(见附件1)。申报人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项目。
(二)立项类别
本次研究生教育综改项目立项按研究选题意义和质量,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项目研究周期2年。
1.重点项目是指对解决当前和近期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中重点(难点或热点)问题,推进学科建设、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有较大影响,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可望取得较大成果,并有较高推广、应用价值的研究项目。
2.一般项目是指对推进学科建设、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有一定影响,能取得实质性成果,有一定理论指导意义和应用推广价值的研究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要求
1.申报项目要体现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具备一定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申报项目应具有原创性,已获批省(市)级及以上行政部门立项的其他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2.理论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建设需要,具备较高的学术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我省和我校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发展需要,特别是“双一流”建设需要,具备一定的应用推广价值。
(二)项目主持人要求
1.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限1人,主持人全面负责项目的研究与管理工作。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2.每人申报主持项目不得超过1项,参与项目不得超过2项;鼓励跨校(单位)联合申报。项目组成员不得超过10人(含项目主持人)。
3.鼓励一线研究生导师,尤其是中青年研究生导师积极承担或参与项目研究。
四、工作安排
(一)培养单位申报
项目主持人填写《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报书》(见附件2),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专家评议并提交《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每个培养单位推荐不超过2项,须在《汇总表》中给出排序。
(二)学校评审
根据各培养单位申报情况,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于9月中旬完成评审,择优推荐校级立项的相关项目参加省级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遴选。
(三)立项公布
省教育厅、省学位委员会将按照有关程序择优遴选,并发文公布省级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立项项目。
五、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
《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报书》(见附件2),《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以及相关支撑材料。
(二)报送方式
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长安校区研究生院教学办公室(2103),每个项目申报材料用厚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面复印件。电子版材料包括EXCEL版本的汇总表、以及PDF版本的申报书和支撑材料(做成一个PDF文档)。电子版材料随纸质版用U盘拷贝。
(三)报送时间
各培养单位材料报送时间为2025年9月1日至2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工作要求
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遴选,严把项目质量关,不得出现学术不端问题,一经发现取消项目申报资格并减少单位下一轮申报数量。要强化组织保障,加强过程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院教学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王珺泽
联系电话:029-88308163
研究生院(部)
2025年7月16日